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以下简称“城市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与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城市院前身为北京市气象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4年。1997年,基于北京市气象科学研究所,中国气象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北京城市气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2年,经国家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成为中国气象局“一院八所”国家级专业研究所之一,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2006年授牌博士后工作站,2011年授牌城市气象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3年授牌城市气象研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8年10月,获得中国气象局批复,正式更名为“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
城市院是专业从事城市气象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围绕国家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需求,加强城市气象学科建设,在城市边界层与高影响天气机理、城市气象精细预报、城市气候与气候变化等方面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发,为提升城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生态文明气象保障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等提供科技支撑。
城市院充分利用首都区位优势,不断完善城市气象学科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作用,聘请国际知名科学家组建“科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大气和地理科学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协议,联合研究发展高分辨率观测资料质量控制技术和同化应用技术。2017年,与美国大学大气研究联盟联合建立“城市气象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将重点在城市气象领域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并建立双方学科交流互访机制,以此带动城市气象领域的人才培养。2022年11月,获批成立中国气象局城市气象重点开放实验室,并入选首批中国气象局重点创新团队。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院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有效提升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城市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提供一流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生活待遇,使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新能力,增长才干,尽快将自己的学识转化为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欢迎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2.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经相关单位同意后,可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方向
1.城市边界层与高影响天气(2人);
2.城市精细预报(2人);
3.城市气候与气候变化 (2人);
基本要求:具有良好的大气科学、流体力学、物理学或数学科研基础;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优先条件:具有大气物理、雷达气象、或数值模拟方面的工作经验。
合作导师:苗世光(研究员)、陈明轩(研究员)、陈敏(研究员)、黄向宇(数值预报首席科学家)、权建农(正研级高工)、赵秀娟(正研级高工)、孟春雷(研究员)、李炬(正研级高工)、张自银(研究员)、马志强(研究员)
三、报名程序和联系方式
1.有意申请来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请向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②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
③两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的推荐信;
④本人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证明材料;
⑤《博士学位证书》:
应届博士毕业生,可先提供博士毕业单位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进站6个月内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核验及备案;
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进站时或进站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外籍人员不适用此项);
⑥从固定工作岗位辞职做博士后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⑦体检表。
2.工作站采取“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参加面试。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娟、仰美霖
联系电话:010-68400615,010-52130315
邮政编码:100089
电子邮件:bjsqxj@126.com;ium@ium.cn
附件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
附件2:专家推荐信